【北縣訊】臺北縣都委會97年12月18日通過土城市6處公有非公用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讓民眾休閒娛樂的綠地正式成為名符其實的「公園」!這是臺北縣政府為了提供居民更多綠地空間的具體作為,也為繁榮進步中的北縣土城市注入強心針。
大臺北地區朝向國際大都會的腳步邁進,原本的衛星都市因著各項重大建設匯聚而快速發展,像是北縣的土城市有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大台北捷運系統的捷運藍線土城延伸線和特二號快速道路闢建工程,讓使人口持續增加,但民眾對公共設施與空間的需求就更加殷切,尤其希望能開闢更多公園綠地及兒童遊樂場地,讓整個都市益加美化綠化。
18日上午,第383次北縣都委大會當中,審議第5案為土城6塊公園變更都市計畫案,這是縣政府在著手全面清查土城都市計畫區內閒置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後,再加以檢討變更為公園或兒童遊樂場用地,期望能增加大土城地區公園用地面積,提昇土城市民的生活環境品質與綠地空間。
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張邦熙指出,這個變更案是政府具體作為的實現,尤其最近國有財產局將進行標售土地作業者,縣府希望能用創造雙贏的方式,透過公有土地撥用與容積調配的作法,積極保留公園用地及兒童遊樂場用地,並從原有檢討的4處永久性公園(分別是清水社區公園、原軍犬中心、仁愛公園和員林社區公園)之外,再增設2處永久性公園,而且獲得北縣都市計畫委員的審核通過。
新增的2處永久性公園分別位於土城市西側員福橋南北兩側,以及土城市西南側公兒五北側,總計將為土城市居民增設6處永久性公園,近2萬3千平方公尺的土地,若換算成市值則逾2億元,而縣府努力促成都市計畫案的變更,就是為了使土城市居民擁有更多綠帶開放空間,創造優質的居住環境,並持續努力朝向生態社區與永續都市之目標邁進。
撰稿人:城鄉發展局規劃科 江璧帆 電話:29603456分機7127
新聞聯絡人:劉英純專員 電話:29603456分機7051
版主: 恭喜土城! 賀喜土城! 獲得六座公園! 真是太棒了. 但誰能驗證根據土城市是否有達到都市計畫法的45條之標準呢? 倘若該地區為都市計畫地區.
第 45 條 : 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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